销售金银首饰及金基、银基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但镀金及镀金镶嵌首饰除外。 应纳消费税=(58950+35780)÷1.17×5%=4048.29元 应纳增值税=(58950+35780+32898+12378+780)÷1.17×17%=20456.08元 二者合计=4048.29+20456.08=24504.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