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你的叙述来看,单位工资分两部分发肯定有其目的,一方面降低社保缴费基数,另一方面降低你个人所得税缴纳基数;
2、实际上,社保缴费基数小,对于你本人影响并不大,个人也少缴了一部分。当然,单位节省的费用更多些,侵犯的是社保基金中统筹部分的利益。
3、你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由单位为你补缴。但实际上如果单位现金部分做了账非你们的工资性收入,补缴就比较难了。
没有工资条的部分不正常。要么税上有问题,要么三险有问题,要么就是收入有问题,也可能是节日工资补有问题了
有几种可能,一种是你说的那样,被老板剥夺了,还有一种就是为了逃税,如果工资超过现在规定的3000元,就开始交税了。
我觉得老板这么做无非是想偷税漏税而已,当然保险部分国家并没有要求企业给员工必须上哪个档次的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