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网购包裹丢失,这个处理起来比较简单,直接找卖家,卖家会自行处理:补发或退款。如卖家不予处理或处理不满意,可以在沟通无解的情况下请网购平台官方介入。如果是私人邮寄包裹,这个处理起来相对复杂。首先请寄件方提供邮寄单(或快递单号)及有效证件到当地快递点进行索赔处理。如对当地快递点索赔结果不满意,可联系快递公司客服电话进行处理。如对快递公司索赔结果不满意,或者快递公司无法按照事先约定赔偿的情况,可以请求司法介入。关于索赔标准,各快递公司均有规定,按照寄件时约定的赔偿条款进行索赔即可。如就赔偿条款与快递公司产生争议时,《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13)》第二十条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13)》第二十条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直接申请退款,理由是没收到货。
即使收到货一定要检查是否破损,如果卖家不同意,也要申诉到底,不能受这种损失,还有,关于快递丢件赔款也不是赔你的,是赔店铺的,和你没关系,所以你只要申请退款就行了。
和卖家沟通让卖家从新发个货,这一点有的店铺不同意的,如果中间突然找到货了,快递公司会把货按照线路寄到你家的。
若货物被物流公司遗失,需要由发货方联系物流追究责任哦。
扩展资料:
退货时快递被弄丢,是属于退货人与快递公司的事,有两种解决方式:
1、若交易还在卖家发货阶段,卖家选择给您重新发货,您可阿里旺旺联系卖家帮助您延长确认收货时间;如果您长时间未收到货,而交易快超时确认收货,建议您及时申请退款,避免钱货两空哦。
2、若交易已经成功,建议您及时在15天内发起未收到货的售后申请,选择“仅退款”哦。若无法与卖家协商一致,您可在申请售后满72小时后申请客服介入处理哦。
淘宝网消费者热线:
1、在线云客服,您可以在【帮助中心】-【联系客服】中查看(完全免费、等待时间低于30秒;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23:00)
2、淘宝网卖家热线,0571-88157858,(会产生一定费用,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9:00-21:00)
3、天猫交易热线,4008-608-608(会产生一定费用;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9:00-24:00)
4、支付宝相关问题,请联系支付宝唯一客服热95188(服务时间:7 * 24小时)
5、淘宝网消费者热线:9510211,会产生一定费用;
参考资料:
淘宝网—消费者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也指出:不超过3倍邮资的限制只适用于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损失赔偿,不适用于快递赔偿。
物流公司的赔偿不根据货值,只按运费的多少或货物的毛重。一般是赔偿运费的2-4倍,或每公斤多少钱,大体上也相当于运费的2-4倍。申明价值不买保险没用,因为物流公司不开箱验货的。货主叫它开它都不开。它只管外包装是否完好,毛重体积是多少。所以,贵重货物,切记买保险。法律也是支持这种主张的。
协商无效可以向法院起诉快递公司,如果能提供寄件的价值证明,法院会酌情判定赔偿。
扩展资料
根据《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快递单属于格式合同,如果没有特别的说明或提醒,可以视为对消费者不能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其中免除的约定是无效的。所以对于《快件运单契约条款》的特殊声明也好,赔偿约定也好,一旦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格式条款无效,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据了解,快递公司在物流过程中造成消费者所托运的物品损坏或遗失,对此行为进行赔偿是快递公司的重大义务,而消费者索赔则是消费者的主要权利。
托运人将货物交付给作为承运人的物流公司后,物流公司应当按合同的约定将托运人交付的货物安全运送到目的地。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顺丰快递-服务保障
协商无效可以向法院起诉快递公司,如果能提供寄件的价值证明,法院会酌情判定赔偿。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1、快件发生丢失赔偿应主要包括:
(1)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2)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3)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规定进行赔偿。
2、快件损毁赔偿应主要包括:
(1)完全损毁,指快件价值完全丧失,参照快件丢失赔偿的规定执行;
(2)部分损毁,指快件价值部分丧失,依据快件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丢失赔偿额度的相同比例进行赔偿。
3、内件不符赔偿应主要包括:
(1)内件品名与寄件人填写品名不符,按照完全损毁赔偿;
(2)内件品名相同,数量和重量不符,按照部分损毁赔偿。
扩展资料:
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
(一) 酌定赔偿:这个问题是保价条款被撤销或者被确认无效的情况下。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是法官通过对寄件人提交的证据的判断,在内心确认寄件人损失的大概数额,但由于寄件人往往提交的证据不够充分,从而做出一个折中裁定,即酌定赔偿。
(二)可预期损失:《合同法》第113条规定了可预见性规则,即“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遇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银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特殊物品的赔偿:特殊物品是指类似于人事档案、毕业证书、相册这样的物品,对于快递公司来说,其可能一文不值,但是对于它的所有者来确实意义非凡,很难通过客观标准来评估和衡量其价值。律师建议寄件人以侵权为起诉请求主张精神损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凭发票找快递公司理赔,如果快递公司不予理赔可以去工商部门投诉,或到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规定: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参考自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