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了就不会处罚了,处罚期限也过了。
根据《行政处罚法》来理解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计划生育超生的处罚应该属于行政处罚,因此该处罚必须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按照该法规定,未处罚的时效是二年,超过二年的,不再处罚!
如果你想的话,有办法,也能追究 ,但是我不会告诉你的,都退休了,还是20年前的事?有意思吗
20年前 超生的 只需交纳罚款 20年前超生 肯定20年前已经交过罚款了啊 不像现在了 这个没人会管了
不能,法律都有时效管着的。
不公的地方太多,我们看淡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