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法院迟迟不执行,我可以拿着判决书去交易中心办过户吗?

2024-12-12 15: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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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收到法院生效判决,你申请强制执行了吗?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如被告不履行生效判决判定的义务,权利人应当在二审判决判定的义务人的最后履行期限的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你不申请,法院是不会主动为你强制执行的。如果超过两年申请强制执行,因为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法院不予执行。所以一定注意在两年内申请。
房屋产权登记可能会有两种情况,一是你拿着身份证、生效判决以及产权处需要的其他手续直接到产权登记处办理产权登记,二是产权处可能需要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才办理,你可以拿着二审法官签字证明二审判决已生效(加盖公章)的二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书、执行申请书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一审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承办法官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再去产权登记处办理。
而限定你堂弟在一定期限内搬出房屋只能由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执行局的执行人员没有正当理由在你申请执行后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不履行职责,你可向该院领导反映,或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将案件移送上一级法院执行,还可以向人大反映,人大是法律监督机构。

回答2:

一般情况下是需要法院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房产中心才会过户,一般只凭判决书很难自己去办理。

回答3:

您以拿着法院的判决书,自己去房产中心先把户过在您的名下,具体到当地房管局咨询办理。

回答4:

先去申请执行,法院在没有申请的情况下,是不能主动执行的。

这个过户的事情很简单的,法院去交易中心直接过户。

然后你要求对方搬走,如果不搬,你再起诉对方一次,要求其迁让房屋。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把对方清出去。

有个问题,如果对方没地方住的话,强制搬迁可能会难以进行。你走一步看一步吧。

回答5:

不可以,需要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