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与雇主的劳务合同存续期间对第三方造成损害

2025-01-02 04: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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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健身房应该进行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该主管是以健身房名义给你朋友造成损害,健身房不能够以不知情拒绝赔偿。
如果健身房拒绝赔偿,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回答2:

你知道什么是以恶制恶吗?当然这是非正当的快速解决途径。我们不提倡这么做。
可以起诉健身房,健身房既然承认业务主管曾经在此工作,并且由于雇员的原因导致对客户损害,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即使在健身房不是雇员原因引起的损害,健身房没有尽到安全保护义务,如设备脱落砸伤、地面湿滑摔伤……同样可以要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看病需要的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看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