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学位申请的条件和方法如下: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2、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 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二、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 (2)在学期间,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其中三门学位课程考试一次通过,且成绩达到75分; (3)参加由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外国语考试成绩合格。非英语专业本科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者, 可免外国语统一考试。英语专业本科生考其他外国语。 三、申请学士学位的办法: 凡达到上述条件和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的当年,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或主考学校的有关成人高等教育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缴纳一定的考务、评审等费用。对往届本科毕业生,没有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律不再补授学位。四、自考本科可以考研,与统招本科在初试时同等待遇,不存在加试或论文等问题,但个别学校可能要求有学位才允许报考(如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但是,自考与普通本科区别在于,统招本科可以在大四时以应届生身份考研,而自考本按照教育部规定,“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方可报考”。由于自考每年两次发证,六月和十二月,这经常导致很多十二月份考生只能拖延一年考研。但在实际操作时,有部分大学,尤其是本校的自考生报考本校的研究生时,允许自考生在通过全部课程和毕业论文的时候以应届生身份报考,此类学校多为二本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