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一下的(含1500万元)的,税前扣除标准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千分五,在1500万元以上的(不含1500万元)的,税前扣除标准,不超过该部分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千分三。 给你举个例子:某企业2006年全年销售收入净额为2000万元,招待费支出12万元。其招待费的扣除标准=1500×0.5%+500×0.3%=9万元应调增额=12-9=3万元至于分录嘛我不是很清楚耶,应该是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