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档分是投档结束后才能得出,不是投档前定的。投档是按照你的志愿顺序投的,先投第一志愿,如果第一志愿的学校已投满则投第二志愿,以此类推。
从院校平行志愿到专业平行志愿,体现了以生为本的招生录取原则。一是可解决考生不能录取到自己喜欢专业的纠结问题,扩大考生在录取环节的选择权,让考生“录其所愿”;二是有利于倒逼高校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办出专业特色。
平行志愿的发展历史: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是高考志愿的一种新方式,2008年教育部在安徽省、湖南省、江苏省、辽宁省、上海市与浙江省6个省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试点改革。一年的实践证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有效降低了考生志愿填报风险。
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2009年教育部又新增了福建省、贵州省、海南省、河北省、吉林省、江西省、四川省、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与宁夏回族自治区10个省区实行改革试点,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进一步在全国推广。
投档分是投档结束后才能得出,不是投档前定的。投档是按照你的志愿顺序投的,先投第一志愿,如果第一志愿的学校已投满则投第二志愿,以此类推。
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同一科类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即所有考生排一个队列,高分者优先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扩展资料:
在每批“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对该批未被录取的考生提供了又一次填报志愿的机会,即“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届时,将分别在每批的“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由省招办统计并向社会公布生源未满的院校及专业缺额数。
由各市、县(区、市)招办组织本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再次填报志愿,即“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办法按“平行院校志愿”的操作办法进行。
填报志愿方式的改变,是招生部门在现有的录取模式下,坚持以考生为本,进一步为考生服务、为院校服务的一项重要改革,是深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招生原则的重要举措。
首先投档分是投档结束后才能得出,不是投档前定的。投档是按照你的志愿顺序投的,先投第一志愿,如果第一志愿的学校已投满则投第二志愿,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