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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经营范围、海关注册登记编码
(一)资料
企业携带变更申请报告、企业法人IC卡、企业操作员IC卡及已更正完毕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批准证书》或《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等有效证件(正本或副本)。
(二)程序
1、数据分中心依据企业提供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完成备案数据的变更并重新制作IC卡。
2、企业当地省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国家税务局、外经贸、海关、企业主管外汇管理局等六个部门办理联网审核手续。
(三)时间
办理时间约需一个工作日。
三、申请变更企业核销联系人(操作员)
(一)资料
企业携带变更申请报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正本或副)、新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IC卡、原操作员IC卡。
(二)程序
1、数据分中心依据企业提供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完成IC卡备案数据的变更并重新制作IC卡。
2、企业到主管外汇管理局办理企业备案、IC备案、IC卡权限三项数据的联网审核手续。
(三)时间
办理时间约需1个小时。
四、申请IC卡密码初始化(解密)
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密码为“88888888”,登陆系统时,在同一页面,口令输错累计三次,系统将自动封闭IC卡登陆口令,企业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被锁的IC卡到当地主管海关办理IC卡初始化。
(一)业务说明
企业已经持有法人卡,需要使用出口收汇、出口退税、进口付汇、网上支付、增值税、公路口岸等业务,可增加或变更操作员IC卡,并办理相应的授权业务。
(二)业务流程
1、企业到电子口岸领取2号表,按表格背面指引正确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后,连同制卡所需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广州分中心办理,并缴交增加或变更制卡费用;
2、电子口岸中心核对资料无误后,收取企业资料的复印件及法人卡作录入数据用,交还原件,并向企业发放“申办业务受理回执”(以下简称回执);
3、递交资料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后,企业可用电话方式询问操作员IC卡卡号,凭卡号、《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回执及相关业务证书到主管外汇管理局和海关进行审批(可不按顺序);
4、审批完成后,企业持回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领卡人身份证原件到当地电子口岸中心领取法人卡及操作员卡。
注:
1、若变更操作员IC卡重新制卡时出现卡芯片损坏的情况,须由企业自行负责缴交新卡费用重新制卡。
2、企业应按上述流程并带齐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各部门进行审批。
3、企业应在递交资料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并领取法人卡及操作员卡,逾期企业的相关电子资料将自动删除,如须使用则要重新办理手续。
(三)所需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卡(须在有效期内并告知正确密码);
3)2号表(按照表格背面指引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证明(内容须包括:办理业务类型、涉及卡类持卡人姓名、卡号、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5)核销员证或核销员培训回执原件及复印件(核销员与操作员须为同一人);
6)操作员IC卡持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同一企业内需变更持卡人的旧操作员IC卡(仅限于变更操作员时递交);
8)经办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