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于您的情况,在交了签了合同且交了定金之后,您想取消合同,可能存在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问题,那么开发商是有权利没收您的定金的。
但是根据您后来的问题补充,我需要向您说明的是,您可以申请法院认定您的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这样您的定金就不会损失,原因如下:
(1)根据相关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解释,开放商在广告中承诺的,关于房屋设施等要素的内容,无论是否写入合同,均视为合同条款,售楼小姐所承诺的高尔夫球场,可能实际并不存在,所以是开放商隐瞒房屋及周边环境细节在先,存在合同欺诈。
(2)但是如上问题您必须查证,是否有政府未批准这个事实,可以作为你申请法院认定合同的效力的证据。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那要看合同里是否标明了这些事项,没有的话,就不能作废。合同作废有几个原因:
1.双方协商作废
2.政府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作废
3.合同存在欺诈等违法条款的作废
4.合同乙方死亡不能履行合同作废
5.其他
合同是否能撤销,主要看你们在合同中约定的撤销条款;如果仅仅以当时售楼小姐的一句话当做是否撤销的理由,未免太天真了;同样,如果你以售楼人员的承诺当做购买楼房的一个重要依据,那你也太轻率了。
单方违约,定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