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桌旁站起来了 抓了一份离我最近的报纸。我需要知道更多。据我所知,那个年轻的黑人学生本不可能强奸任何人,他有几个目击者证明他整个晚上都不在学校,在外面斗殴。据我了解,那个年轻的白种女人已经被强奸了,那是否,她可能搞错了那个攻击者的脸和声音。
我拒绝做任何定论:我还不知道这可怕事情的真相。我认为就受害者而言,存在误识别。并且我相信,如果真的有这个错误的话,那个被冤枉的黑人学生就会是第二个受害者。但这只是我个人的想法。我也不能理解为什么或是如何会有人希望我在性别和种族身份间选择。
我认为强奸罪的情节并不比其他滔天重罪轻微。我认为女性受害者的肤色不应该是我对团结和危险的意识产生麻木。我认为一个黑人被冤枉不比严重罪行轻。我认为我所体现的真正性别的担心应该是我远离团结和危险的种族意识。
呵呵 打的很辛苦的 要给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