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杀人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邪恶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八九年大革命的爆发。
读论语,知孔子其人
未读论语之前,就觉得孔子离我好远;读罢论语,那位先贤的思想便把我笼罩。
初读论语,我只觉得孔子是位顽固、刻板的老头子。总是说教别人的迂腐至极的老古董。相信大家有不少人都有这样的误会吧!然而当我再次阅读并加以思考时,便隐隐地发现那书页之中的字字句句都很有道理。我简直可以从中领略到一股生气。仿若一位真实的孔子在用论语与你我交流。他,站在那里,倔强的坚守着。
言为心声。当孔子居川上望流水东去叹光阴难留,哀一声“逝者如斯夫”时,难道我们读不出一种怅然与惋惜?当孔子慨叹“凤鸟不来,河不出图”联想到其一生的仕途不顺时,难道我们读不出他的无奈与失望么?其实很多时候,我们误会孔子恰是因为这误会积得太久太深。所以我们有必要好好地品一品论语。没错,斯人已去。对其思想的体悟正是对他的尊敬。
读论语,我读出了孔子的孤独。儒家思想与墨家学派在当时并称为显学,可是真正实行仁政的国家有几个?真正懂得儒家思想的又有几人呢?孔子所遭遇的,是一次次冷遇;儒家思想遭受的是一次次的曲解和利用。孔子总是提到颜回,他的爱徒。他早逝的爱徒。贤哉回也使他常常挂在嘴边的原因,想必就是一位老师对门生的肯定与欣赏吧。可是,他失去了同路的颜回。如果他能活下来,也许他们可以在那个风雨飘摇的时代互相扶持,一探那思想的光辉吧!可是事实是无法改变的。论语中的孔子愈是赞美颜回,那种无人与游的伤悲就浓郁了。
读论语,我看到了思想的局限。今天看来,孔子的许多观点都是令人难以接受的。比如他曾执拗的认为一定要恢复周制,而这显然是违背了历史发展的规律。再比如,他曾说“中人以下,不可语上也”这显然是对不同智力水准的人带有主观的偏见。更加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他的繁文缛节“席不正,不坐”“食不语寝不言”。试想如果真的按他说的那套礼节活下去,能够做到的恐怕都是超人了!“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种教育人们安守本分的话也在论语中数次出现。似乎在孔子眼中人与人还不是平等的。
其实细想来每个伟大的思想都是无法逾越他所处的时代的,毕竟人无法见到未来。孔子又何尝不是呢?我们若只是一味的吹毛求疵,直盯着他的局限而放弃了儒家正正的精华。老是把这些当成无聊的佐料,那岂非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我们以该做的是联系当时的社会背景去思考,为什么孔子会这样说,为什么孔子一定要这样说。这才是学习与消遣的区别啊!正如去讨论时势出英雄还是英雄造时势一样,这只能交由历史去定夺,交由时光去诉说。一种思想的对与错也是应该由它们去验证。我想,糟粕沥尽后定是无价黄金!
读论语,我感受到了孔子的情趣。以为孔子不食人间烟火的人,真应该好好看看论语!孔子是位很有情调的小资,食不厌精和脍不厌细就是他对饮食的讲究;组织学生们一起去郊游就是他对山水的爱。《论语》载 他和子路、冉有、公西华侍坐孔子,谈个人志趣时,他“铿”然一声,停止鼓瑟,说暮春时节,换上春装,和五六位志同道合的成年人, 带上六七个少年,去沂河里洗洗澡,在舞雩台上吹吹风,然后唱歌回来。孔子听后大加赞赏,喟然叹曰:你和我想的一样!这是孔子的隐逸啊!读读论语,不难发现孔子与今人的种种相似:求(天下)自在,盼(百姓)安乐,有高志,会享受。这是我们从论语中发现的,孔子也是一个真性情的人。如不读论语,难道我们要误解他一辈子吗?
读论语,我们更能读出他的心境。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仅此一句便把我征服了。何等的追求与旷达啊!这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思考,还是一种悟。世间的许许多的事情,本已在论语道破,只是有一些人甘愿不去懂而已。也许大家觉得孔子距离我们过于遥远了。以致在时间空间上都似有一条鸿沟,一道隔膜。可是一种思想的魅力,恰在于它可以在时空中游弋。我们张开怀抱就能拥它入怀,让那思想的光芒沁人心脾。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沧海一粟。只是这个世界的匆匆过客。而我们中的一些人不经意间就书写了历史,其余的人又怎能仅仅是观望呢?流涌在江河之中的一叶小舟载着我们的灵魂前进,有的时候有些人注定无法相遇,但我们总还是可以激起一朵小浪花,轻轻打个招呼。既然我们有幸能寻得前人的旧迹,为何不能把那思想的浪花传递下去,汇成潮涌。那,才是人类文明的活力与生机啊!
是的,孔子也是凡人。喜,悲,爱,恨。不知道我们这个年纪的人有几个曾想象过自己若是穷其一生都未能了却心中所愿是何种滋味。而孔子是这样介绍自己的一生的:“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一位七旬老人,不谈失意,尽道如何成长成熟。我不禁悲从中来,洒脱背后的坚强是多么苦涩!语文课上曾提到秋士,我不禁暗想,孔子也可算是古今第一的秋士了!读一读那不带一点悲伤的自述,心中竟涌着一股敬意。
一位老者,将自己一生的心得体会传之后世。这难道不是我们的荣幸吗?静心去读,论语中所有的且也不仅是学说。还有哲学,轶事,态度,情感......孔子的幸福,又来的简单。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但求遇一明主以安天下。可是这朴素的期望难以实现!仁义勇,这三种道德标准在那个时代的黑暗中闪烁光芒。可是孔子的悲哀恰就在着期望的飘渺与无望啊!
要知道,孔子心中有一个放不下的梦,那是他的坚守,那是他的执着。他的执他的顽,对应着他的坦然与坚定。读书永远都不是对文字的获取这么简单的。更像是一种交流,一种灵魂的升格。那儒家思想影响了我们数千年,绝非无道理的,一读论语,相信大家都能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读论语,只孔子其人,亦是读书的一种收获吧!
《大卫科波菲尔》
我阅读了几遍这本书,这也是我喜欢的书之一。又一次阅读,也颇有感慨,觉得贯穿本书的是“人性”二字。文中出现了各式的艺术形象,但在我看来,这些其实就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人物。他们的存在,不仅在19世纪,同样也活在是当代。人性,不乏美好与丑恶。美好的人性,应被我们铭记,而不应被时代的变更而冲淡,我们更应去发扬它,让它主导整个社会 。
对于书的内容,几遍看下来,再加上对狄更斯身世的点滴了解,《大卫》更像是他的自传。书中的主人公是大卫,并以第一人称着手写作。大卫在未出生前父亲去世,8岁时母亲改嫁,继你严酷残暴,他姐姐也同样铁石心肠,不近人情,在大卫成长过程中碰到许多不友善的人——残忍的校长、狡诈的朋友,还有心怀歹意的无赖亚希普。然而也不乏善良之人,有保姆辟果提,少言寡语的巴克斯,貌似严厉却菩萨心肠的姨婆,有生活不如意的米考伯夫妇,有舒适温柔的阿格尼斯,还有最可子的朵拉。善良的保姆辟果提(她的形象在书中始终很高大,心灵美好)把年幼的大卫看成自己的孩子来照顾,并成为大卫的好友。他们有时无话不谈,很亲近。辟果提的善良是自始至终的。
我们世上的某些人,或虚伪或善良。一部分人离不开的便是个利益,他们的应以辟果提的心灵的标准来修正。现实生活中,类似斯提福兹的人不少。他与大卫成为朋友,然后欺骗了大卫的朋友,他们一开始与人成为朋友时总表现出很绅士或优秀的品质,其实,他们是有目的的。在迷惑了对方后,罪恶的计划便开始了。利用对方的可靠的人情来做欺骗,当自己目的达成之后便溜之大吉,他们的人性是丑恶的,可恨的。
书中最令人痛恨的是无赖亚希普。在别人面前总表现得很卑微,似乎要博得别人的同情,在成为威克菲尔的合伙人以后,他让威克菲尔崩溃,使他有了了酗酒的恶习,并挪用公款交试图吞掉威克菲尔的事务所。这一类人在商场上我想是不少的,他们总是以破坏别人聚敛财富为乐。有时竟连最亲的人也要欺骗。在亲人面前他们是多么成功,多么辉煌,孰不知这是他是出卖了自己的人性才换取得的。在辉煌的同时,他们也收获了罪恶。
说到书中的米考伯夫妇,现在米考伯式的人很多,包括学生,总认为学习无聊乏味。不认真学习,却渴望得到一个好成绩,明知是不可能的,但仍执迷不悟。某些下海经商的人,总把失败归咎于运气不佳,没有遇上“转机”,却怎么也不找自己失败的客观原因,不努力工作,追求完美主义空想着,并由此松懈下来,使自己崩溃。对自己并没有明确目标,或许确实有目标,但很简单:要碰到转机。 我们应该继续发扬美好的人性,让缺憾的心灵弥补过来;而对于丑恶的人性,我们应果断说“不”,并用善良的人性感化它。
家》
很小的时候就看过巴金老先生写的激流三部曲之一《家》。长大后闲来无事随手还会翻翻这本书。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书中还有一个特别显著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腐败、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行贿受贿是样样不缺。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读过《家》,一部很好的作品,借写读后感机会,我深感巴金先生前几年的仙逝,是中国文学界的大损失。
《家》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但是如果将这种伟大仅仅是归结于如巴金所说的:让《家》和读者再次见面,也许可以帮助人了解封建社会的一些情况的话,那么这部作品的存在也许也就失去了他可以跨越时代的优秀作品的光环。
巴金在后记里写道:“我承认,我反封建反得不彻底,我没有抓住要害的问题,我没有揭露地主阶级对农民的残酷剥削,我对自己批判的人物给了过多的同情。”如果这就是作者所认为的作品的遗憾之处的话,那么从另一方面来说,不彻底和作者认为的诸多的问题的存在,恰恰是《家》不同角色灵魂和对人物矛盾性格最真实的写照,或者说,作者对人物欲望与渴求的内心的刻画,构成了人物爱与恨,情与理的冲突之间最能深入人心的人性的流露,令人回味无穷。
文章以时代中最年轻的一代为主线,着意表现了与靠着封建一套循规蹈矩而残存的上一辈人之间的冲突与矛盾,然而令我赞叹的是,作者恰恰是在这样一个大的时代背景下,能够最大限度的展示各个阶层,不同人赤裸裸的心声。关于情,关于理,关于一个压抑时代下“奴隶”与自我的斗争,还关于那些与时代中最容易为读者和世人所忽略的小人物的内心世界。巴金的妙笔毫无保留的回春了一个真实的时代和真实的人。
关于家,冠冕堂皇,气势宏伟,作者曲折的笔下从朱红大门前座落的石狮,穿过叠嶂的园林,踏着木拱桥下潺潺的溪水,和着眼前豁然开然湖泊,似乎这所有的一切都让你漫游了一次梦的国度。他端庄,优雅,瑰丽,浪漫,你似乎还可以想象这奢华的背后是怎样的一户雍容,高贵的人家。然而,就像看着落叶,看似飞翔却在降落,读完《家》的心情是沉重的,这种沉重在于那样美丽而令人陶醉的家却处处洋溢着窒息的浪漫。希望与绝望在两代人之间化成模糊的界限,或者说是希望恰恰带来了毁灭,它似乎理直气壮的蒙蔽着有着封建权威的高老太爷的双眼,却麻木了克明克定的一代人,他们有着宝贵的经验,那就是理所当然的遵守为他们设计的这一切,甚至于感恩所有即将沉没的荣誉。
如果说觉新是封建制度下是无反抗主义着的话,那么不如说他是残酷现实下承受了巨大痛苦的勇者。觉新的时代注定是十字路口上最艰难的徘徊者,时代的牺牲者,他上承高老太爷的威严,下启羡慕着觉新的勇敢与追求。即使文章中对觉新并不是正面的表达这一个牺牲者,但其细腻的心里刻画让人感受的到这是一个承受这非人痛苦的弱者。在随遇而安的“懦弱”者身上,他无疑是把生活处理的最好的一个,他深爱着梅表妹,却从不辜负瑞钰的感情,面对两个深爱的女人,任何一种选择都是痛苦的,而这种痛苦却深沉的藏在一颗受伤的心里,想着麻木这不再属于自己的世界,却放不下身边爱着他和他爱着的女人;而孤独月夜,偶然的思念,却化成深深的自责。在现实社会下,他可以放弃追求新潮的梦想,可是却放不下两个女人之间的爱。对于毁灭的梦想,他拥有着下一代人最后的底线,那就是没有随风漂流,而是用诠释爱的这种极端的苦痛变成了对封建社会提出挑战的最后利刃,是悲壮的离去,无声的战斗。
关于鸣凤,是感受最深刻的人物。作为高府任人使唤的丫鬟,并不是说她有着与其他丫鬟不同的的一面,恰恰是她的共同性,把整个社会的带入了人权的黑暗中。刻画鸣凤的深刻性,代表整个封建时代最底层人的生活和痛苦。作为高府中的小角色,抑或是历史中的小角色,鸣凤所代表的底层人的命运和思想很难为后人所察觉,而《家》却很深刻的叙述了一类人的挣扎,然而,这种挣扎最悲剧性的表现在这是一场在现实中毫无意义的斗争中鸣凤久久等着希望的火光,她单纯的以为和覚慧的爱情可以改变她的命运,尽管他们的爱情深沉而持久,但也没有换来鸣凤死后觉慧撕心裂肺的“殉情”之念,而是渐渐的淡忘,如同生命中一次心旷神怡的登高远望,成为了记忆,也淹没在记忆之中。但是,鸣凤又是热烈的,她早就察觉现实残酷的一面,夜深人静,在灯光下的痛苦;苦苦等待和培养的爱情最终还是变成了欲罢不能处处躲着的奢侈品;婉儿的出嫁,更令她敏锐的感觉到死神来临的恐怖。她一秒钟一秒钟的等待心爱人的到来,也一秒钟一秒钟的等待死亡。当希望彻底的破灭后,她走向死亡,选择抗争,压抑的死去,唤起一大批人的起伏心灵。
《家》的人物内心或矛盾,或压抑的袒露,是抛却了时代沟壑的表达,是一道心灵的长廊,走着不同的人,相同的感受。
爱——《巴黎圣母院》的亮点
一盏台灯伫立在书桌上。大雨过后。一切依旧,桌上的《巴黎圣母院》还在那一页,只不过多了些树的悲叹、天的眼泪。我静静合上《巴黎圣母院》,陷入沉思…… 是美丽毁了她。还是她的善良天真夺走了她的一切,我无语……但她拥有爱,令她幸福的爱,令她惋惜的爱,这个美丽的吉普赛女郎——埃斯梅拉达。 爱之伟大 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巴格特——埃斯梅拉达的母亲,她在《巴黎圣母院》中书写了一部爱的诗篇。当巴格特刚生下那个可爱的女儿时,她就对自己说:“女儿就是我的全部。”的确,她全身心地爱她。当吉普赛人将女儿抢走后,她悲痛欲绝,走进巴黎圣母院,当了修女。以后的每一天,她无时无刻不为女儿祈祷。她希望女儿能够平安、幸福。 巴格特对女儿的爱,是母爱的真谛,是奋不顾身地想为女儿做一切的情感的涌动。 爱之无私 他,是一位奇丑无比的敲钟人。从他刚出生,就被父母抛弃,被社会唾弃,是教主收留了他,让他做了敲钟人。每天,他都勤勤恳恳地工作,有一天,他看见了一位美丽的少女在广场中间,尽情地歌舞,那是埃斯梅拉达,她的旁边还有一只可爱的小山羊,从此,他就被她的美丽与善良深深吸引住了。每一次斯梅拉达遇到危险时,是他,第一时间挺身而出,但是他不被埃斯梅拉达所喜欢,他听从她的一切指挥,包括帮她找她的情人,他的情敌。 他对她的爱情,可使玫瑰失色,但却不能博得女孩的欢心。 爱之可恨 福比斯,一位英俊的军官。他的潇洒,吸引住了埃斯梅拉达,同时他也爱上了美丽的埃斯梅拉达,但他只是为了她的美貌,他的花心可是人人皆知,最后他还是辜负了对他一片痴心的埃斯梅拉达,回到了富贵小姐的身边。这个结局,对他来说,是悲惨的,因为他走向了婚姻这条路。 树滴下了雨后的第一滴眼泪,是为了伟大的巴格特。 花拥有雨后的清香,只为了敲钟人卡西莫多的一片痴心。 天晴了…… 点评: 新课标提倡个性化阅读,特别是对经典名著的阅读,这是因为阅读经典名著,可以获得精神上的启示,可以获得人格力量上的增长。这篇满分作文,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榜样,也给了我们许多的启示。作者对世界文学名著《巴黎圣巴院》是非常熟悉的,不仅熟悉故事中的人物与情节,更熟悉故事的精髓——对爱的赞颂和呼唤。作者从广博丰富的小说内容中,选取了三个有代表性的情节,并分别冠以“爱之伟大”“爱之无私”“爱之可恨”,体现出作者裁剪选择的眼光和能力。三个小节,浑然一体,很好地表现了“爱是一种亮点”的主旨。结尾处的写景,深化了主旨,充满了意蕴,留给读者广阔的思考回味空间。
这是一个成都地区的封建大家庭走向崩溃的故事,故事发生在辛亥革命以后。长江上游某大城市有个官僚地主家庭高公馆。高老太爷封建专制,顽固不化,代表传统封建的势力。觉新是长子长孙,早熟而性格软弱,受过新思想的熏陶却不敢顶撞长辈,他年轻时与梅表妹相爱,但却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另娶了珏。婚后他过得很幸福,有了孩子,也爱自己美丽的妻子,但又忘不了梅,特别是出嫁不久后梅就成了寡妇,回到成都,两人的见面带给他无穷的痛苦。不久,梅在忧郁中病逝。觉新的弟弟觉民、觉慧积极参加爱国运动,遭到爷爷的训斥,并被软禁家中。觉民与表妹琴相爱,但爷爷却为他定下亲事,觉民为此离家躲避,觉新夹在弟弟与爷爷中间受气。觉慧是三兄弟中最叛逆的一个,他爱上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娶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毅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
巴金以成熟的文笔揭露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揭露了在温情关系掩盖下的大家庭的勾心斗角,揭露了所谓“诗礼传家”的封建大家庭的无耻。另外,他还描写了新思想下,新一代青年逐渐觉醒和反抗。封建势力虽然强大,但那毕竟已成为过去,和现代社会发展相悖,始终会被社会所淘汰和遗弃,即使觉民、觉慧不站起来反抗,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人站起来。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另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一个如此庞大的的家庭衰落,,虽然有点可惜,但封建专制始终是不可取的。
在这些充满政治色彩的思想下,也不乏细节的描写。用了很多不同的修辞,景物仿佛就是为了主角的思想而生。比如小说一开头写风雪中那“黑洞”似的公馆以及结尾写觉慧如鸟脱笼似的离家。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洋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正如巴金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在历史的洪流中,这本书永远不会被淘汰,因为它是我们新文化运动的见证。
我建议还是自己上网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