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11年三月份与一家国企签订了就业协议书,规定工作期限5年,补充规定违约金2000元,

2024-12-26 17: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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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需要你在家乡的人才交流中心重新开介绍信,或者在可以接受你户口档案的单位开,然后再重新派往现在的接受地。
依照《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约定违约金,属于无效条款。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在转正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便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除非你接受过单位的培训,或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协议,其他情况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回答2:

这就很难说了,要看你的协议是如果约定的,可以去协商,解除这份协议。

回答3:

向单位提出离职手续,申请办理户口及档案转移。要交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