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单身证明)即可。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单身证明)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当事人婚姻状况应为未婚、离婚或者丧偶。
1、未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离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如果是初审判决书,须出具原法院认定生效的证明) ;
3、丧偶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注有死亡时间的丧偶证明(丧偶证明由当地派出所或所在社区出具均可);
二、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张(根据各地版式需求决定);
三、如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者,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注意:1. 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姻状况、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
2. 涉外委托时,委托书为外文书写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
谁要求你出具的这么一个证明,就问谁应去哪开,不然你开完后,对方说不可以,不是白开了。本来是民政局可以的,但民政部门不知道会不会给你开,因为现在民政部门信息没有联网,谁知道你在别的地方有没有和别人登记。如果去公安机关,可能也会遇到同样的理由。
离婚判决书是为什么没有用?这个你要弄清楚。未再婚证明是在你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的,带上你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判决书、一张2寸的单人照片去办。去办之前看清楚你的户口本上婚姻状况那一栏写的是不是离婚(若需修改,带上判决书到当地公安局修改)
去民政局开一个单身证明。很简单的
可以的,具体电话问户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