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个人房产在离婚协议上这样表述“位于**房产一套,价值**,现协商归男女双方共同所有。

2024-11-26 12:00:3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们协议的都可以

回答2:

离婚协议上的“房产……归双方共同共有”,已经将婚前财产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予以平均分割。
“为保障子女……分割折价款”这一条,没有什么绝对地对男方有利,还是对女方有利。
男方如果想要孩子,可以主动争取啊,女方如果想要孩子,也可以说啊。
具体这些还是需要双方来协商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3:

如果房屋价值明显比孩子的抚养费用要高的话,这明显是一个对男主有利的协议,又要着孩子抚养权,又不用给女方房屋折价补偿。

回答4:

1、《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属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在离婚协议中,女方以不付小孩的抚养费为条件,放弃本不存在的权利,该条款当然对女方有利。
2、协议条款对女方争取子女的抚养权有一定的影响。但抚养小孩最关键的因素是是否更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
纵横法律网 李晗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