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9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是关于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关系在不同的地区之间流转的一项制度,其关系到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制度从一个地区转移到另外一个地区时的交接。这里的“跨地区”有多级层次,如地市内、省内、省与省之间,直至全国统筹。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对于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维护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社会保险主要包括五种,分别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而真正需要跨地区转移接续的社会保险关系只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接收函,发给转出地就可以了,主要是转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