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去哪里进行资质年审?都需要准备什么资料?谢谢

2024-12-28 11: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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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关于开展2002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审的通知
深规土〔2003〕96号

深圳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行业管理条例》、《深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审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我局将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2002年度房地产企业资质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2003年3月1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为期2个月。
二、年审对象
凡在我市领取了2002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03年4月30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应参加本年度的资质年审。
三、检查办法
今年的数据审核采取抽查的方式,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由我局房地产业管理处牵头,各分局产权科及市房地产协会组成数据审核小组具体负责。
数据审核小组应于抽查前一天,通知被抽查企业。
四、资料准备
此次年审通过房地产信息网进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需报送书面年审材料。
被抽查企业应准备以下资料:
(一)2002年度开发、经营项目的土地合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竣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
(二)2002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报告;
(三)2002年度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四)2002年度劳动用工手册。
五、加减分标准
今年加减分标准将依据《深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审暂行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具体方法如下:
(一)加分标准
1、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的,加1分。
2、受到市级、局级表彰的,一次加1分。
3、受到省级、部级表彰的,一次加2分。
4、积极协助主管机关工作,表现突出的,一次加2分。
(二)减分标准
1、拖欠地价款问题(由我局综合计划处提供欠款名单)
(1)欠款金额超过1亿元的,取消排名资格。
(2)欠款金额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减5分。
(3)欠款金额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减3分。
(4)拖欠地价款5年以上的,不管金额大小,减5分。
(5)拖欠地价款3年以上,5年以下的,减3分。
(6)有3个以上项目拖欠地价款的,减3分。
(7)其他拖欠地价款的情况,减2分。
2、投诉问题(指有效投诉,即发展商应负主要责任的投诉)
(1)投诉问题在省里挂号的,减8分。
(2)投诉问题在市里挂号的,减5分。
(3)5人以上集体上访投诉的,减3分。
(4)发展商有烂尾楼的,扣10分直至取消排名。
(5)有效投诉,每次减1分。性质恶劣的,减5-10分直至取消排名。
3、上年度资质年审问题:
(1)未通过或未参加上年度资质年审的,减5分,罚款2万元。
(2)连续两年未通过或未参加资质年审的,取消排名资格,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4、统计报表问题
(1)未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的,一个月减0.5分。
(2)至年审前仍未报统计报表的,取消排名资格。
5、预售问题
商品房预售不及时备案的,一个项目减3分。
6、开发企业有下列违法、违章行为的,减5-10分;情节严重的,取消排名资格,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1)经营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交易的房地产。
(2)违法发布房地产销售广告或者发布虚假广告。
(3)因违章建筑而被查处的。
加减分认定工作由年审工作小组负责完成。
六、排名公布
5月初,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排名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及深圳房地产信息网予以公布。
七、其他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综合开发企业的后20名降为项目开发企业,项目开发企业的前20名升为综合开发企业。
未取得相关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继续从事相关房地产业务。违者,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罚。
请各开发企业积极做好资年审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资质年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罗湖分局产权科:25178478,福田分局产权科:83139145,南山分局产权科:26978467,盐田分局产权科:25355178,宝安分局产权科:27820109,龙岗分局产权科:28918212,市房地产业协会:83788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