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字,又称简体字。一般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代中文的法定标准写法,是与繁体字(台湾当局认为繁体字的称谓有所谓矮化及贬低含义,加上自视正统的政治因素,岛内部分人士称为正体字)相对而言的。简化字以1964年公告,1986年修订的《简化字总表》为国家标准。此外,新加坡、马来西亚、日本等国亦在传统繁体汉字的基础上实行简化字。简化程度与中国内地基本一致,但不完全相同,例如新加坡简化字的简化力度更明显。
目前,简体字主要在中国大陆、马来西亚、新加坡,以及东南亚的一些华人社区中使用。过去简体字与繁体字并存于联合国各式文件中,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71年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后,目前联合国中无成员国家使用繁体中文字体。联合国的汉字体系标准与大陆的简体汉字保持一致。对外发布的汉字正式文本以简体汉字为准。2008年后,联合国将不再同时发行两种汉字文本,只保留简体文本。 近年来,随着世界其他地区来自中国大陆移民的不断增加,简体中文正逐渐取代以往海外华人所主要使用的汉字的地位。
简化的原则是约定俗成。1956年以来正式推行的简体字大多数古已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