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有签订劳动合同和无合同,赔偿有区别吗?现在公司要我们补签劳动合同,这样的合同是签还是不签?

谢谢!
2024-12-22 23: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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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工伤职工有签订劳动合同和无劳动合同,在待遇(赔偿)的享受上没有区别。但对于单位而言却是有区别的,即有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时,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没有劳动合同也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时,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现在公司要你们补签劳动合同,应该签。但由于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最多不超过11个月。
还有权要求公司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回答2:

对职工无区别。如果不签,用人单位只有辞退你。

回答3:

有劳动合同的话在工作当中受伤的话是受保护的,没有签订合同的在工作当中受伤的话,是不受保护的。所以你最好补签。

回答4:

当然签了,对员工又没有坏处的。

回答5:

  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