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中的有关规定,除大型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因各种原因不能回宝鸡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宝鸡车管所办证大厅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