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单位不同而异。
卓越国际学院值班、加班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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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班
加班是指在遵守《劳动法》的前提下,为完成紧急任务或其他特殊事项而必须采取延长工作时间才能达到目的的临时性措施。
学院鼓励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提倡加班。
1、凡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不计算加班。
(1)学院利用业余时间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或文体、郊游活动等,不计算加班;
(2)未履行加班程序或未经领导批准、未到院办备案的,视为个人行为,不做加班处理;
(3)其他不符合加班条件的情形,不计算加班。
2、教职工加班前必须履行如下程序
(1)认真、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的各个项目;
(2)经部门负责人初审后,报主管院领导批准;
(3)将批准后的《加班申请单》到院办备案。
(4)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相关手续。
3、加班费标准:
(1)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白天:每人每天100元。
(2)正常休息日、寒暑假白天:每人每天60元。
(3)正常工作日内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以上):每人每次30元。
三、违规责任
各部门报批值、加班,必须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不仅扣发多领费用,还要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违反值、加班规定或虚报加班一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扣发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的20%;违反值、加班规定或虚报加班两次,给予记过处分并扣发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的30%;违反值、加班规定或虚报加班三次以上,扣发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的50%,学院可对其予以解聘。
各部门发现虚报值、加班的,追究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连带责任,对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同样执行上述处罚规定。
四、各部门考勤员每月上报《教职工考勤统计表》时,要附值班记录和加班记录。
五、院领导及院办将不定期对各部门的值、加班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本规定自2006年10月1日起实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卓越国际学院员工薪酬执行方案(2004年-2006年)》中的原有规定与此抵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七、本规定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卓越国际学院
2006年9月26日
不一样的,有的加班很厉害,也有的人性化不到8小时,但周六多少是上班的
8小时,其中至少1个小时不是在写代码。总是加班写程序的,都干不长久,写出来的东西质量也好不了。
我们忙的时候要加班,一般每天要加2-4小时,不忙的时候就不加班了。隔周双休。
胡说~!到了公司还有劳动法??那是不可能的。
我是青岛的,在青岛比较大的软件公司。
8点半上班,中午11点45下班-12点45 休息
下午5点半下班
周末双休。
而且每天工作8小时全部投入 根本不加班。
小公司可就不这样啦,我带过的一个小公司。
9:00-11:00 1:00-5:30
天天加班,即便是你全力投入
而且周末有时还不休息,一天也不休息。
唉。。。总算过来啦。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