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以前,药家鑫开车冲撞一位女子,撞到后,药家鑫见那个女子没死,有上去扑了8刀,当场杀死该女子,杀人灭口。本来这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故意杀人案,处以药家鑫极刑,是他罪有应得。但是,不和谐的音符出来了,多个“律师”站出来,极力为药某辩护,并声称:药某没有前科,属于“激情杀人”,应与从轻发落。一石激起千层浪,广大网友一听此事,愤怒谴责“律师”的所作所为,认为,律师的灵魂,被金钱所扭曲,为罪恶辩护,也该杀。在全国的一片声讨声中,据说,还有极为西安音乐学院的几位“教师”联名为药某请愿,要求减轻处罚。一场正义与邪恶的大较量,就此展开。
“激情杀人”一词,以前也听说过。一个普通人,没有权势背后撑腰,即使杀了人,也难免一死。“激情杀人”,不过是法律上通用的潜规则而已,只是为了少数人,开脱罪责服务的。它早已不是好什么“新生事物”。曾经听说某地公安局长的儿子,参与行凶杀人,之后,很快有人消灭证据,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
这次的药家鑫杀人案,之所以没有适用潜规则呢?凭着他背后的能量,完全可以轻松办到。看一下整个案件审理,那些为药某喊冤的家伙,就知道这一点了。
但这次他真的很倒霉,不仅被媒体曝光,还引起网络的极大关注,他是在劫难逃了。据说药家鑫判处死刑了,但还是有人半信半疑。这说明,公信力,在人们心中,已经美誉了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