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三大诉讼法规定的共同基本原则
1.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2. 进行诉讼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 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4. 审判公开进行,但在刑事案件中,根据法律可以规定例外。
5. 实行回避制。
6. 实行两审终审制。
7. 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8. 被告人、当事人有权进行辩护,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律师承担法定的司法援助义务。
三大诉讼法不同之处比较
好巧,我也在找这个的答案
问问专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