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判决书一直是有效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超过2年申请执行的,法院不受理。执行受理后没有期限,永远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 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扩展资料:
案例: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7000元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李某手中,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得以执结。
李某与黄某同为一师某团场连队的职工,两人平时关系不错。2017年1月,黄某从李某处借款7000元,两人约定半年内归还。可借款到期后,黄某却以种种理由拒绝偿还,并对李某恶语相向。无奈之下,李某将黄某诉至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被告黄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偿还李某借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没有发现被执行人黄某的各项财产。今年8月,执行干警在与申请执行人的交谈中得知,被执行人黄某平时喜欢随身携带现金。分析案情后,执行干警拟定了强制搜查的执行方案。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我院现派执行人员秦某、石某对你的住所依法进行搜查,这是搜查令,请你配合。”今年10月中旬,法院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黄某出示了搜查令。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搜查,执行干警从被执行人随身衣物、衣柜等处共搜得现金7000余元。
11月2日,执行干警将7000元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李某手中。
法官说法:
在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个别被执行人为实现规避执行之目的,往往不将钱款存在银行,而是以现金方式存放在家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在上述案件中,被执行人黄某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在强制执行程序中依法对被执行人住所进行搜查,符合法律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老赖”借款不还 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的时间是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的判决书终身有效,只要对方在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义务,法院或者申请人知道被申请人的财产随时可以执行!
1、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
2、超过2年申请执行的,法院不受理
3、执行受理后没有期限,永远有效
你好,按照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法院已经处理过的事,一般不会重新处理。生效判决,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时间是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