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问题,老人有2个儿子,大儿子是女儿,小儿子是男孩,老人已经定了遗嘱给孙子,大儿子起诉有用吗?

2025-02-02 23:52:21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老人的遗念不足为凭,除非有证据说明这事确实有;老人的另一半有钱,应该是说老人和老伴共有资产,不是老伴自己的财产,一般无权处理老人的那一部分。
  1.按法理上说:老人去世后,所有财产先分割,妻子分一半,老人的那一份妻子写遗嘱是无效的,应该先分割,既妻、二子各三份之一,老人的妻子的遗嘱有效成分是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既家产的1/2+1/6,可以直接继承给孙子(遗嘱有效部分),两子各有1/6,既长子仅有1/6的继承权,可以留给孙女。
  2.以上说法是家产很多的情况,如果老人走时的家产不多,老人的妻子劳动能力差,她还要多继承一点,既继承法中照顾弱者的原则,那么她拥有的家产份额--可以直接继承给孙子的财产会更多。
  3.从历来的风俗习惯上,一方去世,另一方在,是不会立即分割遗产的,除非离异,或财产过多,另一方又没有管理经营能力。
  因此,她在世时经管这些财产到底增值了多少,她自己创造的财富与原家产比较有多少,是很难算清的。而她自己创造的财富,是不需要分割的,可以直接遗嘱继承。
  由此,大儿子一气之下起诉,得到遗产是不会很多的。依我看,还是兄弟们相互照顾、体谅更好一些。弟弟得了财产,让一些给哥哥不行吗?哥哥不争这些东西不也行嘛。兄友弟恭最好。
  当然,财产很多,如有大片的不动产、有厂矿、商店等等,或者大儿子家庭状况相比差距较大,那就要另论了。
  最好还是找当地法律咨询处咨询一下,因各地的物价及法院对财产的评估、分割、照顾程度、财产认定有差异。

回答2:

属于老人自己的合法财产,老人有权处分,不需要案外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