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考录取办法:
1、广电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院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填报志愿,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2、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3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院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英汉双语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2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院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3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院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影摄像技术、录音艺术、媒体体创意、媒体体创意(电视制片管理)和新闻采编与制作等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一般按高考总成绩(含数学),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音乐舞蹈类各专业录取原则:北京、黑龙江、甘肃、陕西、河北、河南、山东、湖北、湖南、江苏等10个省生源由院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6:4比例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浙江、四川、辽宁、江西、安徽等承认省联考成绩,按当地招办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美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北京、黑龙江、甘肃、陕西、河北、河南、山东、湖北、湖南、江苏等10个省生源由院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5:5比例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浙江、四川、福建、江西、安徽和新疆等承认省联考或省认定成绩,按当地招办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影视表演专业的录取原则:由我院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生源省份录取原则为: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含数学)6:4比例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由各省组织专业联考的生源省份录取原则按当地招办规定择优录取。
3、高考录取单科成绩要求:
(1)凡报考我院英汉双语播音的考生,本科专业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要求100分(含)以上;凡报考我院美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要求60分(含)以上;凡报考我院其他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要求70分(含)以上。录取时可根据当年的高考情况进行上下浮动。
(2)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高考数学成绩一般要求70分(含)以上。录取时根据考生当年考试情况可上下浮动。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者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5、考生持有近2年内获得的国家一、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专业考试优先录取。本院尤其欢迎各省、市少体校及应届高中毕业生在田径、健美操、武术、篮球、网球等方面确有专长的考生报考。
6、我院艺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录取。 7、我院一般只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广电艺术类专业志愿录取级差一般为5分。
这是学校招生网!
这是学校的官方网站
按照以前的来看,比普通类三本分数低一二十分~不是低很多,电视节目制作可能还要比电视摄像略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