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结婚证生子的社会抚养费与上户口的问题

2024-12-01 06:54:4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但小孩上户口与缴纳社会抚养费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不论是否缴纳社会抚养费,小孩均应依法上户口。
至于社会抚养费问题,建议你还是按标准缴纳,如真的一次缴纳有困难,你可以提出分期缴纳的申请。如果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计生部门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回答2:

这个可能不太好办,如果你们够法定年龄领到证,可能罚点款就可以了。我当时也是这种情况,但是没人知道,所以后来领了证以后拿孩子的出生证明就去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交一点罚款就可以了,好像当时是50元。02年,不知道现在是多少钱。你等到领证了再办呗!他们也不能把你怎么样那是吓人的

回答3:

非婚生育子女在上户口肯定有限制的,各地在实施计划生育条例的时候都有单行配套的规定,要求你补缴社会抚养费是合理合法的,但是,绝对不可能给你行政拘留,是吓唬你的,放心吧。

回答4:

未领结婚证生子的和超生的属于两个方面的问题,社会危害性较小,罚款的数额也较低,应该在几千元左右。

回答5:

也是啊,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啊,穷人啊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