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已超二年 村委会要求收回该土地, 其地上 建筑物应如何处理?

2024-12-23 07: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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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据此,合同期满双方没有提出终止合同的,可能继续履行合同,期限超两年不是问题,起诉你没有意义,主要是你的建筑物问题,你在法院上可以反诉村委会,按合同的约定建筑物归你自己,找个律师吧!

回答2:

按当初合同有补偿约定办理,无补偿:1、找村委会疏通协商,2、自行处理

回答3:

好像法律有规定,合同到期甲方未提出中断,视为同意续约至提出中断合同时至,看看合同法吧,好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