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我也来说说看法。
这件小事楼主都能发到网上评论。可见楼主和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这是我个人看法。
买一件商品。先在网上看看全国各地的价格。打出个预算。多少钱。不能超支。就行了。
管它什么赠品不赠品的。人家如果没有超支乙问赠品的事不就是找事吗。她回家和她爱人说你们欺负她可能就是因为这样。
比如你们的预算1000元,她正好1000元买下来了没有超支。商品是正品就可以了。
女人吗,有家的女人就是喜欢弄点小便宜。商家给点赠品乙问那事做什么呢?
大家一起做生意,就不能斤斤计较。如果她是我的合伙人,商家给她赠品。我不会问。
这就是我的看法。
俗话说:“生意好做,伙计难合”看起来一点都没错!事情已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无法挽回了,为免以节生更大的不必要的麻烦,合伙做生意最重要的就是诚信和彼此之间的信任,一句话该分就分了吧!分了还是好朋友…
甲的错,做人最重要的是诚实。但甲和她老公在铁证面前依旧否认。这就违背了做人的原则。跟这种人合伙做生意,还是不做的好。望楼主采纳!
跟甲这种人做生意。。就算做大了。也会被他搞了。 。 三思喽。。。
我觉得还是分开吧。毕竟是做生意,和这种人一起以后还会很多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