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在母亲去世,属于母亲所有的1/2房产,将按照《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的规定。由包括父亲和子女在内的继承人共同继承。父亲和子女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父亲全部继承的可能。
只有在子女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才可以由父亲一人继承。
如果是一个子女,没有必要办理过户、分割房产事宜,就分割而言,子女一共只能拿到25%的份额,维权的实际意义不大。且必须保证父亲的安住问题。如 一定要分割,那父亲可以自由处理他那75%的房产份额,可自愿给任何其他人。有多子女时,为了以后出现家庭矛盾,可在父亲健在时办理公证遗嘱,将房子的处理方案法定下来即可。遇拆迁得补偿如需分割,也是按上述比例进行。
可以啊 去房产中心办下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