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名字借给家人买了房子,如果房产证是他的名字,那他属于已经拥有一套房了。
婚前一方已经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女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我理解的意思是:当初男方家人是以男方的名字购买了房子,即产证也是男方的,那么婚后想再买房的话算第二套,首付50~60%
1、算第二套房,50%
2、算第二套。虽然户口不是一起的,但是你们是夫妻关系,两方的户口都会查。
只要是以家庭为单位(包括购房人及其配偶以及未成年的小孩)在房管局查到有登记住房信息的,都算是二套房,除非你之前挂你名字的房产已经出售就不算是二套房了!
想要买房,地产商都会帮你们想办法。
不算,可以用女方名字买,现在首付要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