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66条与《合同法》48条是否矛盾?

2025-01-06 12:36:5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不矛盾。
前者没经过催告,后者有催告。而且前者是已经知道被代理的事实,而后者在催告前不一定知道。
立法初衷:都是为了结束财产流通的不稳定状态

回答2:

合同法是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当二个法律产生冲突时,民事合同事宜优先适用合同法,而非民事合同事宜则直接适用民法通则。

回答3:

合同法是针对合同的特别法,民法通则是一般法,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