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3 无室外阳台的外窗台距室内地面高度小于0.9m时,必须采用安全玻璃并加设可靠的防护措施。窗台高度低于0.6m的凸窗,其计算高度应从窗台面开始计算。
5.4.5 铝门窗在下列情况下,须采用安全玻璃:
1 出入口门。
2 无防护栏杆的落地窗和窗台高度小于600mm的窗。
3 屋顶斜窗须采用夹层玻璃。
5.8.5 洞口墙体表面装饰应有排水措施,外墙窗楣应做滴水线或滴水槽,窗台面应做流水坡度,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5.9.2 气密性能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5 框扇连接部位和五金配件装配部位,应采用密封材料进行妥善的密封处理。
7.1.4 铝门窗所选用的金属零附件及固定件,除不锈钢外,均应经防腐处理。
7.3.2 铝门窗框采用湿法安装时,应符合如下规定:
1 当铝合金型材表面为阳极氧化着色时,铝门窗框周边与洞口抹灰层(防水砂浆)接触部位,应进行防腐处理。可采用涂刷与外框和墙体砂浆粘接性能好的防腐保护层,或采用其它方式。在保证防腐作用的同时,应保证窗框与墙体间的密封。
2 铝门窗框在洞口内就位,可采用木楔、垫块或其它器具调整并临时固定,但不应使门窗框型材变形或损坏
3 铝门窗框与洞口间的缝隙,应采用保温、防潮的软体材料填塞密实,如聚氨脂发泡材料、岩棉等。但注意不应填充材料过多溢出缝隙外部,影响抹灰施工。不得采用水泥砂浆填塞门窗框与窗洞口间的缝隙。
4 铝门窗框在洞口内安装调整就位后,湿法抹灰施工前,应对外露铝型材表面可靠地保护,防止水泥污染门窗框。必要时,对门窗下槛等易发生踩踏部位,应另外加设木板保护。
7.3.5 铝门窗框安装就位后,玻璃(或门窗扇)安装前,应将门窗边框与洞口之间进行密封处理,此密封处理应符合下述要求:
1 在确保密封效果的情况下,密封处理可只在室外侧进行。
2 密封施工前,应先将待粘接表面进行清洁处理,不应粘有油污、灰尘等,且表面应干燥,墙体部位应平整洁净。
3 密封材料应采用与基材相容并且粘接性能良好的耐候硅酮密封胶。
4 密封胶有效施工宽度不小于5mm,有效施工厚度不小于3mm。密封胶施工应平整密实,胶缝宽度均匀一致,表面光滑,整洁美观。
7.4.6 开启五金件安装位置正确。采用多点锁紧五金件时,应使各锁点锁闭和开启动作协调一致。锁闭状态下,锁头和挡块中心位置对正,偏差不超过±2mm。
7.5.9 玻璃内外侧若采用密封胶密封,在注胶前应清理注胶槽口,使待粘接表面洁净、干燥、无灰尘油污等,且应在槽口内填塞衬垫物,使压条与玻璃间的缝隙宽度和深度符合设计要求,同时对注胶起到衬垫作用。注胶宽度不小于5mm,最小厚度不小于3mm。注胶应平整密实、宽度一致、表面光滑、整洁美观。
8.3.1 铝门窗外观表面应洁净,无明显色差、划痕、擦伤及碰伤。密封胶表面平整光滑、厚度均匀。
8.3.2 铝门窗扇启闭力应不大与50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