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生的组织管理
(一)实习生由学校和实习医院统一管理,学生进入实习基地,由学校的教学副校长,实习管理处,医院主管副院长、主管部门构成实习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实习生的食宿生活,下达落实实习计划,制定具体管理措施,保证教学计划的落实。
(二)医院要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较高医务人员担任实习的兼职教师,具体实施实习计划,讲授部分临床课,训练学生的基本技能,实习结束时,要给每生做出实习鉴定。
(三)学校实习管理处定期或不定期巡视检查,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向医院领导和学校领导沟通、汇报。
(四)每一个实习医院组织一个班,指派一名班长,协助医院搞好实习分组轮换、掌握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情况,记录考勤,定期向院、校领导汇报实习情况、存在问题,请示工作。
(五)学生在院校的领导下,在教师的指导下从事临床实习工作,遵守医院的各种规章制度,参加医院的各种活动,刻苦钻研业务,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病人解除痛苦。根据每生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出勤等情况,实习结束前评选出“优秀实习生”并载入档案。
二、实习生守则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培养共产主义道德风尚,讲文明,讲礼貌,全心全意人民服务。
(二)实习生要严格遵守所在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按时上下班,有事按规定请假。
(三)尊敬实习所在医院的各级各类人员,并均以老师相称。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培养优良的服务态度和正派的工作作风,视病人如亲人,服务周到,态度和蔼可亲,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团结同学、同志,搞好群众关系。
(四)实习生必须严格执行实习计划,不得擅自变动实习计划及实习时间。如确需调整实习计划须通过医务科和学校批准。
(五)实习生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离岗。实习中做到眼勤、口勤、腿勤,在班上不得看报刊杂志、干私活、聊天。不准在工作时间或在治疗室接待客人,以免影响工作。未经带教教师许可,不准私自换班、调班。
(六)严格请销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用信件、电话、电报等方式请假,更不能让他人捎假。请假后必须按时返岗,不得超假。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准事假。确属特殊情况及生病请假者,必须办理有关手续。
(七)学生不准夜间单独外出,不准留住宿客人,不准在外边住宿,实习期间不准谈恋爱,更不准和社会不熟悉的人来往,违者按校纪处理。
(八)生活要严谨,衣着补素大方,不准烫发、抹口红,不准吸烟、酗酒、上班时间不准穿高跟鞋、拖鞋。
(九)不准私自拿用医院的药品和器具。在操作中,如损坏器械,要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学校不予负但。
(十)加强劳动观点,注意个人和环境卫生,宿舍走廊必须每日清扫,保持整洁。
(十一)实习生在实习教师的指导下,反复进行基本功的学习和训练,对病人要高度负责,经常巡视病房,仔细观察病情,准确地进行各种检查、认真书写病历、填写记录,要求做到整洁、正规、迅速、准确。
(十二)实习生在主管查房时,要全面了解分管病人的病情变化。
(十三)加强自学,结合实践认真复习基础理论。阅读有关参考资料,不断巩固和加深对基本知识的理解,为独立工作打下一定理论基础。
(十四)实习生要仪表端庄,情感纯正,态度和蔼,谦虚谨慎,动作轻柔,举止沉着,养成温文而雅的风度。与患者礼貌相待,尊重患者人格,要重视心理治疗,用高尚的道德情操,去唤起病人战胜疾病的信心,要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在病人面前不讲不该讲的话,对病情解释要客观、科学,要考虑到病人的心理承受能力。
(十五)结束科室实习时,应主动征求带教教师的意见,办妥离科手续,并对全科工作人员告别致谢。
三、实习生考勤管理规定
(一)节假日考勤管理
凡属法定节假日,均按各实习医院规定执行。节假日期间,原则上在实习医院休息,若确需离开实习医院,需向实习医院主管部门说明原因,并写出书面请假申请,请假时间不得超过假期,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所出现一切后果由实习生本人承担。
(二)病、事假管理
1、因病或因事请假,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需本人书写申请,实习班长证明,经带教教师同意,按规定程序向实习医院主管部门请示批准手续。除特殊原因外,不得请人或利用通讯工具间接请假,更不允许未经准假而擅自离开实习医院,对擅自离开实习医院者按旷课处理。
2、请假手续
(1)因急病缺勤,可由实习班长代呈请假申请。
(2)慢性疾病或因事请假,必须经准假后方可离开实习岗位。
(3)请假一天以上应有书面申请,病假应有疾病证明书(需县级医院以上)。 3、病、事假审批权限
一天以内由带教教师批准,二天至七天经科主任同意报医院主管部门审批;七天以上经实习医院同意报学校实习管理处审批。
(三)考勤办法
1、考勤范围:讲授理论、见习、实习、政治学习及活动、义务劳动等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2、考勤人员:由各实习点的实习班长负责统计每位学生的出勤情况并填写考勤表,及时向医院和学校汇报。
(四)请销假办法
1、请假获准后,应将准假单交实习所在科室,办好各项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2、返院后,应及时到准假部门销假,不得过期而归,过期按旷课处理。 3、节假日离开实习医院,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 (五)缺勤的处理
1、在实习时间内,凡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实习岗位者,均视为旷课,一天以6学时计算,累计旷课时间超过60学时者(含60学时),按《学籍管理规定》给予自动退学处理。
2、在实习期间,病、事假累计达到15-90天者,应补足实习时间后方可颁发毕业证,补实习的费用由学生自理。病、事假累计超过90天者,不准毕业,应随下一届学生重新实习,重新实习的一切费用自理,重新实习合格后方可向学校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自己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写呗
各科室学习常见病和多发病的症状体征和用药情况等啊
比如在血液科:本人认真学习了理论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掌握了常见病多发病(写具体的疾病名称),还有做了什么常见的常规的操作(比如骨髓穿刺等等)等等,多写点,大纲要求的应该有很多内容的。
哥也需要
实习小结从行为表现、业务能力、学习能力等方面写
你是哪个专业的,各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