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7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无故的辞退我,请问我应得到哪些赔偿

2024-12-11 0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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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由于单位的原因,工作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回答2:

应该支付你14个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另外,可以要求支付11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个别地区以过时效为由不支持双倍工资)

回答3:

未签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上班7年,你就能领7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和7个月的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