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记”吧。 “记”是散文的一种体裁,可叙事,可写景,可状物(记人、记事、记物),记景目的往往在于抒发作者的情怀和抱负(感情和主张),阐述作者的某些观点。 这种体裁出现得很早,至唐宋而大盛。它可以记人和事,可以记山川名胜,可以记器物建筑,故又称“杂记”。在写法上大多以记述为主而兼有议论、抒情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