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的保护对象是哪些人?

2025-02-03 0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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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专利法》第1条的规定,我国专利保护的客体是发明创造。《专利法》第2条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所以,我国专利保护的客体不仅包括发明,而且包含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在绝大多数国家,专利保护的客体只限于发明,不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我国的专利制度,实际上可分为发明专利制度、实用新型专利制度、外观设计专利制度。外国的专利制度一般是指与我国发明专利制度对应的专利制度,不包括实用新型制度和外观设计制度。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0修正)
  第一条 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回答2:

有钱的人,.全国人大代表姚忠良的白象集团买我一套专利产品,,随即仿造非法获利数亿元,引起全国仿造侵权。白象集团被我起诉后,买通专利复审合议组联手伪造文件、涂改日期拖过举证期限,找个美国专利也不能证明。合议组篡改口审笔录,把创新技术称为【公知常识】,用【很容易想到】宣布专利全部无效。 我起诉专利复审委,但法院判决书对专利错裁、程序违法视而不见、只重复合议组的话,还在帮助补正合议组错误……,最终两审败诉,导致全国维权失败。北京高院驳回申请再审通知书,本案董焕新法官知道是错案,不敢提伪造文件,没说明理由和留下法官名字。 发明人到最高法院交再审申请书,等一个多月没消息,一中院原审江建中法官却来电“北京法院把你案子驳回了,最高法院没立案,你要有过激行为我们要采取行动。”。陈再次到最高法院申请再审,告诉说“最高法院早已立案了”。2010.11.25最高法院【指令北京高院再审】,才把住最后关口。侵权8年了到现在还定不下来“专利权”是否有效。http://chzz97.blo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