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因为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5月10日被北京警方依法刑拘。高晓松对自己的罪行直认不讳。
高晓松,男,42岁,从事导演、编剧等职业。高晓松是《校园民谣》中的关键人物,他以创作见长,也极具商业头脑,曾创立了麦田音乐,也即是后来发展规模最大的国内唱片公司——太合麦田。现居美国洛杉矶,从事电影、音乐工作。并担任新浪网驻美文化交流首席代表。诚恳的道歉,积极的赔偿,以及受害者的谅解,都没有为高晓松博得法律的同情。 2011年5月9日晚,高晓松因酒后驾驶,造成四车追尾。10日,高晓松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5月17日,高晓松因醉驾案出庭接受公诉。法庭当日宣布审判结果:高晓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六个月,罚款四千元。这也是目前为止醉驾入刑判决最重的案例。在判决前,高晓松再次用纸条表示自己悔过的心意:“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提到高晓松,总让人想到“药家鑫”。高晓松与药家鑫扯上关系,缘于高晓松在微博上谈他对药家鑫案的看法:“即便他活着出来,也会被当街撞死,没死干净也会被补几刀。”这些话在那些对药家鑫恨之入骨的人们听来,相当快意,所以这条微博被转发56000多次。但人们如今再次提到这条微博,注意到的却是该微博最后一句话:“生命都漠视的人会爱音乐吗?”
当20多天前高晓松咄咄逼人、厉声说出这质问的时候,一定没有想到,这一质问最后会调转头来,指向了自己。
案例分析
很显然,这是一桩酒后驾驶酿成的罪行,它和所有其他的交通事故案件一样,都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但是它却是有它的不同之处,这特别之处也引起了人们对此事的特别关注。因为肇事者是大明星,社会地位很高的大明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原则受到考验,当然这样的审判结果也表明了中国法制的健全和规范。大众对此事舆论哗然,意见不一。但此事更多的是给大家敲响警钟:法律的权威谁都不可挑战。一方面,高晓松并没有因其名人身份而逃脱了法律的惩罚,而是因违反中国行政法和刑法而面临双重处罚——既要受行政处罚又要面临牢狱之惩,这表明北京司法机关对违法者一视同仁的公平态度;另一方面,在刑法修正案(八)刚刚生效半个月时,高晓松以其名人身份承担刑事责任,也是对社会一次有效的警示教育,因此可以说,这一司法判决,不仅体现了刑法的特殊预防功能,更是体现了其一般预防作用。在酒驾屡禁不止的当前中国,该判决犹如一剂醒酒药,给了很多无视法律和公共秩序的酒驾者一棒。
从道德上讲,高晓松作为一代名人,他承认自己的罪行并决议改过也彰显了名家高尚的风范。“酒令智昏,以我为戒”,这提醒人们要时刻注意并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能到违法犯罪了才后悔不已!把握好自己的权利也要时刻提醒自己去履行自己的义务。以法律和道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
反思及感想
高晓松酒驾,我们没必要太过惊诧。高晓松是著名音乐人,是《中国达人秀》上的当红评委,可他跟我们一样是普通人,是人都会犯点错误,这是难免的。关键在于能否及时认清错误。可喜的是,高晓松作出“永不酒驾”的承诺,希望这是刻骨铭心之后的反省。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不该幸灾乐祸,要跟高晓松一起坐下来反思,如果是我们自己该怎么办,我们自己也该对酒驾说不。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酒驾带来的伤痛是铭心刻骨的。之所以出重拳治理酒驾,有“乱世用重典”的意味,更大程度上是在警醒侥幸者不要铤风走险。过去认为罚点钱就能摆平一切、最多拘留十五天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公众不该有那种侥幸心理,要多思考思考酒驾造成的危险。交警抓酒驾,不是跟司机玩猫捉老鼠,而是实实在在为司机着想,为司机的家庭着想。酒驾极有可能产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会带来人员伤亡,这是我们不想看到的。 中国现在的交通条件有待改善,相关的交通法也需要建立和健全。我国的法治进程正在加快,因此我们要做一个具有法律修养的公民。
我们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要知法、懂法、用法。自觉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努力树立法律信仰,积极学习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也规范着我们每个人的行为。我们以法律和道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为努力建设法治国家、早日步入和谐社会做我们应有的贡献!
1.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一个公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能因自己是名人居可以搞特殊,不受法律的制约,一些大学生可能会依附家庭权势的背景(父母当官)而放纵自己的言行,就会违反法律。因此,作为当代大学生一定要严于律己,从小事做起,加强自我改造,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和增强法律意识,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应该加强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