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的哥哥用她的身份证向银行贷款60万,需要明确的是,她是否在借款协议等资料上签字,如果没有签字,则因为该笔贷款不是他本人具体行为,就不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是她本人签字借款,归别人使用,则由他本人直接归还银行,然后依据协议向实际借款人追偿!
银行不管谁在用他们的钱,在乎的是谁向他们借钱了。 如果她哥哥无法还款,那王的信用恐怕就要降低,时间久了,会进黑名单。另外,担保人也是有偿还义务的,如果不还钱,担保人也会被银行拉进黑名单!!! 最后银行可能会起诉王和担保人,到时候再不还钱,就要封了房子!!!
有效,但贷款的还款义务还是不能解决,需要银行的认可
银行只会找借款人,即王。
即使王和她哥哥有还款协议,银行也是找王还款,王还不出,由担保人还,然后担保人向王追讨欠款。
王可以凭还款协议证明这笔钱是她哥哥借她名字贷款的,然后起诉哥哥还款,如果这笔钱是她哥哥在婚姻存续期间借的,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即使她哥哥和嫂子离婚,嫂子也要承担这笔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