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六条 申报暂住登记和申领《暂住证》,应当持以下证件证明 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手续: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育龄妇女应当提交原籍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三)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二张。
第二百九十七条 办理《暂住证》
(一)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二)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四)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
办理地点的话是你赞住地所属地区的警务室.
最近我也在办这个,前几天刚去江宁殷巷派出所问了下,结果那里不办的...
办理暂住证,应该怎么办理呢?
需要带身份证和租赁合同,去社区开个证明 然后去派出所盖个章 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