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案例 帮我解答 不专业别说了 满意 再追30分 我要详细的分析 注入法律条文

2024-12-20 0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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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所以这个案例中,企业的说法是错误的。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应当从企业拒付工资之日起起算,另外提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所以员工完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交仲裁申请。

回答2:

"法院以劳动争议未经仲裁为由不予受理。"这是对的,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只有60天,4至10月的工资已经超过申请仲裁的时效了,"这是错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现在甲应向企业所在地仲裁机构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5日内作出决定,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3:

首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我认为企业的说法是错误的。员工完全可以提请劳动争议申请仲裁。

其次, 2006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该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这样,劳动者追讨工资就可以凭工资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了。所以,根据此解释,员工是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的,法院的做法也是不合理的。

回答4:

企业的说法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