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迁移具体程序如下
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根据审批权限,批准同意后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申请材料目录
(一)夫妻投靠
1、申请人的申请报告(在杭一方为申请人,夫妻双方签名),原件1份
2、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3、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原件1份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夫妻一方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父母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父母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出生医学证明(若随迁未成年子女的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老年投靠
1、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书面申请并签名,原件1份
2、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3、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原件1份
4、老年夫妇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投靠人本人或子女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可通过下列方式出具:
①、当地乡镇、街道计生委出具的关系证明,需注明父母双方信息及共生育几个子女
②、到户口原始档案所在派出所查询,需明确共有几个子女,分别叫什么名字,并加盖户口专用章
③、提供原始职工、干部履历档案登记中的家庭成员关系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原件1份
7、若有多个子女的,需提供子女分布情况证明,原件1份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
1、申请人的申请报告(在杭父母为申请人),原件1份
2、申请人和迁移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1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结婚证,离异或再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迁入地户口簿,原件1份
6、申请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若父母为杭州市区家庭户挂靠户口,户口挂靠地不能是集体土地、军产、违章建筑等,需提供挂靠地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
1、进杭落户审批表(一式两份,本科学历需用人单位盖章)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
3、需迁移人员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1份;
4、本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单位、人才市场盖章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及单位户口簿首页复印件;或亲友同意落户证明(所有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签字同意)及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拟落户地户口簿原件1份;落户在集体户或挂靠亲友家的需提供无房证明,原件1份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6、缴纳省级社保的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不含补缴)的个人专用参保证明(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原件1份
申请条件
(一)夫妻投靠
夫妻婚龄满3年,一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人户一致的,由当事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二)老年投靠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外地身边无子女,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2)原籍为杭州市区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有子女在杭,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及以下),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居住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及以下)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扩展资料
市外迁入
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市内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市外迁出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市内迁出
(一)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二)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三)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参考资料:杭州公安局-户政 | 市外户口迁移办理服务指南
申报材料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
1、毕业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1份;
2、需迁移人员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1份;
3、本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原件1份,本人合法固定住房中有房屋共有产权人需提供所有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在市区无房的,需提供人才市场盖章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或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原件;或亲友同意落户声明(所有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签字同意)及其房产证原件1份,拟落户地户口簿原件1份;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原件1份;
5、缴纳省级社保的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不含补缴)的个人专用参保证明(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原件1份;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报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
新单位要出具《劳动合同》和为当事人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不含补缴)的个人专用参保证明(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
如果要咨询相关部门,可以找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室咨询。这是杭州市各派出所户籍室咨询电话:杭州市各派出所户籍室咨询电话及地址一览表
扩展资料:
申请条件
(一)夫妻投靠
夫妻婚龄满3年,一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人户一致的,由当事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二)老年投靠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外地身边无子女,在杭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投靠在杭城区子女;
2.原籍为杭州市区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有子女在杭,在杭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在杭城区子女;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居住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及以下)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参考资料:
户口迁移政策-杭州市政府
第一:
准备如下材料:
1、调令(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或职工调配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
2、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要加盖公章哦。
3、你以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集体户除了你本人那页,还需要户主的复印件,因为集体户很多人共用一个非亲属关系的户主,所以户主那页原件是不可能给你拿走的。。或者在你以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个户籍证明也可以】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3个月工资条(没有硬性要,但是有的话更好)
第二:
准备好这些资料之后去转入地的派出所换取准迁证(大约一个月)。
第三:
拿着准迁证到你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换取户口迁移证(这个很快,随到随办),拿着户口迁移证到新单位换户口本。原来的老户口本会被原户口所在地收回。
咨询部门:应该是现在工作地的派出所,一般都有专门管理户籍的科室的。
电话:可以拨打当地的114查询,**区**派出所**部门的电话。
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办理需要的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办理程序:
一、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二、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如果是购房迁居或者结婚迁户口,切记最后一定要到该社区居委会登记入册,不是在派出所迁完户口就结束了,否则在某些意义上也属于黑户。
如果需要出示房产证,必须是本人的或者本人配偶的,父母亲人之类的一律无效。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参考链接:户口迁移-百度百科
准备如下材料:
1、调令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或职工调配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
2、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你以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集体户除了你本人那页,还需要户主的复印件,或者在你以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个户籍证明也可以)。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3个月工资条(可以没有)。
准备好这些资料之后去转入地的派出所换取准迁证。
拿着准迁证到你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换取户口迁移证,拿着户口迁移证到新单位换户口本。原来的老户口本会被原户口所在地收回。
扩展资料:
户口准迁条件: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