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在中介个房东签署的委托合同上有规定 (别的公司不知道,我爱我家是这样的。)委托期限最长可以延长4个月 ,所以中介和房主的合同是可以延长到跟你同一天的!还有一项是合同到期半年时间内 不允许客户房主私自签约,否则就要交中介费 。这两项肯定是有的!!!
换句话说,第一年你租的是中介的房子 ,交中介费是应当的。第二年房子不是中介的了 ,但你是通过这个中介才知道的这套房子的存在 ,性质相当于他们带你看了一套你没见过的房子,理应收你一个月房租做中介费的 ,鉴于都合作过,所以收你2000.
问题二:至于你说的行李等东西,他们跟房主有一份交割单 ,你租这房子的时候也有一份交割单 ,所以什么东西是你的 ,什么东西是房主的 ,一看便知!
问题三:做不到 ,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呢,制约的是房主不是你,不是你没权利住,是房主半年内不能把房子租给你。
还有别说给建委打电话了 ,就是给中央打都不好使 ,到哪都得讲理,合同上为什么会有这么一条?就是怕你们过河拆桥。毕竟没有他们你就不可能知道这套房子!(你心里或许会觉得这不太合理, 换位思考一下或许你就明白啦!)
建议:最好不要相信那些无知白痴的回答 ,可能会给你惹来麻烦!
还有不明白的吗?
你就差这些中介费用吗? 必经你是通过中介租的房子, 现在你合同到期了, 但是中介和房东的还没到期,且中介和房东有委托合同,那也就是 你是租中介的房子, 现在你是因为找到房东了,才会这些问题,试想你要是没有见过房东,你还会有这些问题吗?做人要厚道!
在说说 你目前遇到的情况,你若不搬走物品, 中介是有权利处理你东西的,你说东西是房东的,这个不行的,因为 中介在接受房子时 有单据,记着所有物品。在委托期内 房子是属于中介的,因为 中介已向房东付费了,所以房东是没有权利的,必经是拿中介钱了。
你和房东不过是为了省钱而已,其实主要是你 和房东差不了多少钱,中介为你们双方都 服务 了,你们交钱也是天经地仪的。
你的第三个问题不用回答,因为 你如果是中介你会怎么做? 请换位思考一下。
回答楼下的, 你是占着说话腰 不疼 唯恐天下不乱呀 ! 110不管经济纠纷!没有中介 你能知道这套房子 ? 吃水别忘 挖井 人! 你的好解决 前提是房东支持你 ,还中介欺负软柿子
告诉你 谁都 是 欺负软柿子,你也是! 中介好不好欺负 你试试吧, 有这样一句话, 你断人家钱道 ,人家会断你生道的(潜伏里的台词), 虽不会这么严重,还是守规矩好,让房东支持你 ,你得让人家得好处,想想给房东好处 和给中介的哪个多 ! 一种非正常手段 ,一种正规手续, 要是差距不大, 你自己看着办吧, 有这费心的功夫 干点什么 不行!
2K就不是钱了么?真看不惯楼上中介的态度。
房子设备处问题的时候,你们有维修么?住户遇到问题的时候,你们在哪里?就知道收钱。。。
1.你先仔细研究一下房东的契约,上面写明委托期满后,必须是我爱我家的房源么?如果不是,凭什么收你们的钱? (我觉得应该只是租赁的优先权吧。)
2.我觉得这个事情,你要跟房东商量。他肯定是了解你,对你放心,才把房子续租给你。换个人,对他来说,多了一份风险。虽然中介有房屋内物品的清单,但是只要房东愿意,可以说多余的物品是他最近个人添置的。我就不信,他敢当着你们的面扔东西,他又没有交钱给房东,怎么房子变成他任意处置的呢?他敢扔,你绝对可以打110.
3.如果你嫌麻烦,就把衣服什么的小东西,寄存在朋友家。然后三方一起交接。我相信这事情你们能处理好的。 交接好后,在房东的同意下,最好换把锁。。。。
别怕,中介虽然麻烦,但是,也只敢欺负软柿子和不懂行的。只要你跟房东商量好,一切都好解决。
回问题1:房东和我爱我家的代理期限到6月1日、所以代理协议到1日久已经无效、你完全可以不用在交给他们任何中介费、你的租赁期是到6号、既然你已经和房主达成共识、你的东西只要是房主同意存放其他人也就无权干涉了。
回问题2:交接的时候无非是水电燃气和室内物品的交接、最好是三方都在场交接、结清各项费用和查点物品后、所有的事情都与中介无关了、剩下的就是你和房东的事
回问题3:只要房东那里确定有和我爱我家解除的代理合同、房东是可以自己另找人出租的、中介公司无非是想赚取中介费、而从中作梗、至于什么时候签合同只要和房东商量即可。
在退一步说如果中介还是纠缠不清的话、2000块有点多、几百块倒是可以考虑、仅供参考。
如果还是继续要租的话估计有点难,我当时也有一套房子委托他们了,后来租客也希望跟我直接签,但是我后来才发现我和他们的合同上有约定,合同满后的一年内,不能私自与里面的客户签约,要不我就要赔偿一个月的房租,这样对我来说就没意义了,本来付中介费我也只要付一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