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条说明了阳台的产权属于楼主所有
2、自己的房屋你有权要求物业为你免费打扫吗?
3、要求物业对乱认垃圾进行整改,从道理上来说,本无可厚非,但从实际来看应理清如下两点:(1)扔垃圾的主体是物业吗?如果不是,那么就是楼主家以上全体人员都有可能成为侵权者。从管理角度来说,物业是不具备执法权的政府职能部门,能做的就是向楼上住户宣传、呼吁,至于楼上住户听不听,那是物业不能左右的。(2)物业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如同意为楼主免费打扫卫生,那么楼主就该为其提供开门通过的便利,让其进行日常工作。
4、如果上法院打官司,你必输无疑。(1)侵权者是你楼上的住户,你要告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主体是楼上的全体住户,不是物业。(2)你要告物业管理不作为,那么请看我上述解释,你能举证物业吗?
(3)物业费收取一般包括以下部分,你能从中看出你有什么权利不交吗?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费的收取一共分为四级标准:一级标准,收费1.00元 /平方米;二级标准,收费0.75元 /平方米;三级标准,收费0.45元 /平方米;四级标准,收费0.35元 /平方米。
首先回答你是否应该缴费。你和物业公司之间是否签订了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是收费的主要依据,或者是你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是否按程序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说实在,这个前提一般都是存在的,否则物业公司不会平白给业主服务。如果有签订合同,那你交费是应该的,去到法院估计你的胜算也很小。因为物业公司所提供的服务是全方位的,包括维护小区秩序、公共卫生、绿化环境、设施设备维护等等,很多东西也是无形的,你享受了服务,理应缴费。
第二,平台垃圾未能清理能否作为不缴费的理据。平台性质是首先要界定清楚的,如果平台是开发商承诺或以书名形式确认给业主独立享用的,那这个平台是业主独有,是自用面积,清洁按理说应该自己承担;但是因为平台不能搭建阳光房,管理处估计也会进行干涉,那此时平台已经变成是小区的公共位置,尤其是乱扔垃圾情况的出现,如果管理处一直不作为,没有实际的举动进行管理,那管理处的服务存在瑕疵,可以在法院作为少缴费的理由。
第三,我个人认为此事最好你和管理处进行协商解决,不要走法律程序,那是个双输局面。你可以让管理处定期对平台进行清理,因为那是他的义务也是你的权利,你不让管理处过去,那是你自己放弃,这个是很不利的。同时,可以与管理处私下协商是否以减少收费的形式,对你们造成的不便进行补偿。如果不同意,那就让管理处想出实际能解决卫生问题的措施,比如统一给三楼平台搭建遮阳棚。
总归一句,你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同时也要尊重别人付出的劳动。任何问题,最好能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法,都有不容易的地方,互相理解一下。
嘻嘻,全手打,希望能帮助到你。
1、先说要害:你不能胜诉。因为物业公司已经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了,在起诉物业费的案件中,大多数是欠费者败诉(物权法有解释条款)。别难受,听我往下说:
2、你说的情况是居民素质问题,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四条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里对此明文规定,不得高空抛物。如果高空抛物(就是你说的往下扔垃圾),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3、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约定,你可以不去起诉物业公司,但他向你催缴物业费时,拿这个文件,让他们给你解释。我觉得至少他们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和费用的。
可以追究楼上的,不交物业费是你不对,物业不打扫也有责任,上法院? 先找居委会大家一起调解下吧,实在不行在上法院,这是民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