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诉讼公告条件的一般原则包括以下原则:
1.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原则。
2.优先适用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原则。
3.司法豁免原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