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品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强制性标准相抵触。
具体编写时,标准的结构和格式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内容应完整并准确表述产品的功能特性,一般应包含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可参照一些相似产品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必须按照《产品标准》来制定检验标准(或者叫检验规范),如果连《产品标准》都没有则纯属空谈。一个产品哪些参数是要百分百进行检验的、哪些参数是要按照GB2828抽样的、哪些参数是要按批次进行环境试验的等等都是要在《产品标准》中反映出来,检验标准只是具体细化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