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跨省盖章问题

2024-12-19 10: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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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跨省盖章问题:
  1、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就是与之签合同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比如和某局下属企事业单位签合同,就要去某局人事主管部门盖这个章(大部分情况是不用盖的,有签合同的单位章已经够了) 。
  2、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意见:应该是毕业学校的招生就业处盖章。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联,主要是学校提高就业率的一种手段,如果想要迁回档案的话,用人单位盖章处应该是企业单位的章。有了企业单位的章后,本地人事单位会盖章,然后再去盖市级人事单位的章。是一个走程序的问题。然后把白色和黄色两联交回学校的档案管理处。

回答2:

你的问题提的有点乱,我简单回答你:
一、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均同意了、盖章了,就是生效的。如果你觉得这个单位很适合你,单位也愿意要你,那就签,别怕。
二、不管你学校在哪,你想跟哪个省哪个单位签约都是可以的。你老师所说的“不能跨省”是不准确的。谁规定了找工作只能找学校所在省份的?扯淡!
三、如果你没签就业协议,那毕业后档案是派遣回生源地的,就是你哪考上来的派回哪里。
四、跨省调整就业去向的话,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也就是第二次派遣。
所以根据你提供的情况,有两种可能:
一、你的老师,不了解情况,当然这种可能性不太大。
二、你“被就业”了。学校或老师为了上报就业率已经提前替你们签了协议,且协议是省内的单位。所以你说要签跨省的公司,就涉及改派,手续麻烦还需时间。

回答3:

我们的就业协议书就可以跨省的,你们老师也太不负责了 ,这些他都应该和你讲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