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3月到公司上班到现在2011年4月,公司只给我缴了一年多的保险,合同是从09年9月份才签的,这违法吗

2024-12-30 09: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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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08年你到公司上班的第二个月至09年8月期间,你可获得双倍工资的赔偿;
二、因公司未给你缴纳综合保险,你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为一年以上的,按一个月,6个月以下的,按半个月,你计算相加即可。
本人邮箱:zzf763@163.com,可随时向我咨询。

回答2:

你的病假应该是带薪的,工作中出了交通事故,应该属于工伤,你可以去找劳动合同法!公司要赔你赔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