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领取结婚证之后,如果双方对离婚各项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民政局可以查到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下来民政局盖章,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本人想离婚,
已经分居十年了,
户口也不给我用,
但是对方不愿意离。
这种情况可以申诉离婚。
如果两人的感情已经破裂,
勉强在一起,
也不会幸福。
实在没办法,法院起诉离婚
十年了,应该走判决程序吧。
可以起诉离婚,具体可咨询律师。